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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推翻海南医学会鉴定 患者10年始获赔
作者:黄祖标李惠华   发布时间:2005-07-25 14:11:01


    10年前,患者蔡叔君在屯昌县人民医院做手术时,被误切误伤甲状旁腺,导致常年低钙抽搐,需要补钙治疗。为了维权,蔡叔君将屯昌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围绕这起医疗纠纷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存在医疗过失的问题,海南省医学会和国家司法部鉴定中心作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最终,海南省医学会作出的错误鉴定被国家权威部门推翻,受害者蔡叔君历经10年磨难,始获院方10万元赔偿。

    一刀切出10年医疗纠纷

    1995年7月8日,蔡叔君因颈前半部长有肿物,到屯昌县人民医院(简称屯昌医院)住院治疗,该院门诊诊断为“原发性甲状腺机能亢进”。同年7月17日,屯昌医院对蔡叔君进行了甲状腺次全切除术。术后第3天,蔡叔君出现抽搐症状,补钙后缓解,出院10年间仍需每日注射钙剂才能控制低钙性抽搐。

    从1999年5月到2004年3月,屯昌医院一直为蔡叔君免费提供静脉补充钙剂治疗。

    省医学会:无医疗过错

    2004年4月,蔡叔君以屯昌医院误伤误切甲状旁腺,构成医疗过错为由,向屯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委托海南省医学会对蔡叔君的情况进行鉴定。

    2004年6月16日,海南省医学会确认蔡叔君的情况不属医疗事故,也不存在医疗过错,仅建议屯昌医院对蔡叔君给予必要的治疗费用补偿。

    错误鉴定被推翻

    蔡叔君认为,海南省医学会鉴定组刻意偏袒医院一方,要求法院委托国家司法部鉴定中心再次鉴定。

    2004年9月28日,国家司法部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书确认,屯昌医院对蔡叔君实施的手术存在医疗过失,推翻了海南省医学会作出的错误结论。

    医院赔偿患者10万元

    今年7月6日,在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屯昌医院赔偿蔡叔君10.5万元,同时,屯昌医院继续为蔡叔君免费进行补钙治疗。日前,双方已签字确认接受调解,这一起长达10年的医疗过失纠纷,始获圆满解决。



来源: 新华网-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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