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竹山一“胆结石”患者手术时发现无胆囊
手术医院被判适当补偿
作者:余敬海   发布时间:2005-11-04 09:02:00


    11月2日,一起罕见的因患者先天无胆囊而产生的医患纠纷案,在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实施手术的竹山中医院在返还3000余元手术费用的基础上另补偿患者1500元。

   今年4月,竹山县竹坪乡的胡远英感到胸、背疼痛,子女将其送到县人民医院检查,初步诊断为:脂肪肝、胆囊结石并慢性胆囊炎。此后,子女将其转至县中医院诊疗。

   4月9日,县中医院为胡远英进行摘除胆囊结石手术。然而,在打开病人腹腔后,却发现,胡远英先天无胆囊。

   明明诊断有胆结石,手术后又说无胆囊,胡远英及其亲属十分不解。认为由于医院误诊才导致老人白白挨了一刀,花钱不治病不说,还另添痛苦。遂多次与医院交涉要求返还全部医疗费,并赔偿损失。

   而院方认为,我国发现的先天无胆囊患者仅十余例,全世界也只发现300余例,且都是通过手术和尸体解剖才发现的,医院在该纠纷中并没有过错。相反,正是通过手术剥离,解除了病人的痛苦,整个手术“误诊但没有误治”。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选择了诉讼。竹山县法院受案后,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最后认定医院存在术前检查不周,导致诊断错误的医疗过错,同时结合病人特殊体征,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后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