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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自燃告通用 二手车车主败诉
作者:余飞 袁锦龙   发布时间:2005-12-26 16:30:52


    眼睁睁地看着引以为豪的国际品牌欧宝赛小客车自燃,被烧得面目全非,车主杨某心痛不已,一怒之下把厂家某通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免费维修或赔偿。原以为官司胜券在握,不料却输了官司。12月23日,江苏省通州市法院向杨某送达了民事判决书。

    2004年8月5日午后,杨某将小客车停靠在某美发店附近,5分钟后小客车突然烧了起来。官司打到法院,查明的事实让杨某吃惊不小,以30余万元的价格购得的二手车,竟然是辆几经转手、伤痕累累的“老爷车”。原车主使用时曾发生过重大碰撞事故, 包括发动机中缸在内的50余个部件受损,但没有在通用汽车特约维修点修理。原车主在保险公司获得赔偿20万元后,“金蝉脱壳”把车子转手,而这辆车的最初购置价也只有26万元。

    据审案法官介绍,根据我国对消费者利益特殊保护的原则,在正常使用、维修或保养的情况下,可以推定自燃是产品本身缺陷所造成,厂方不能推卸责任。但这辆车严重撞损后没有经过厂方特约维修点修理,而汽车维修的技术要求非常严格,对于车辆的性能往往会产生重大影响。由于杨某的小客车未能正常使用、保养、维修,不能确认自燃小客车存在产品缺陷,杨某不得不承担败诉的后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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