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相声演员郭德纲再度维护著作权
起诉出版发行单位侵权索赔56万 作者:赵志雪 发布时间:2006-04-24 14:29:53
刚刚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两家制作公司侵犯著作权索赔53万的郭德刚,近日又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九洲音像出版公司侵犯其著作权,索赔56万。 原告郭德刚诉称,近来原告在市面上发现由被告九洲音像出版公司出版、被告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发行的《郭德纲——非著名相声演员》 原告认为,二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在精神和物质上均给原告造成巨大伤害,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出版、发行上述侵权音像制品,消除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6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