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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王府小区业委会不满管家服务驱旧迎新
原物业公司以侵权为由将业委会和新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作者:潘幼亭   发布时间:2006-05-19 16:13:57


    因不满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位于北京昌平区北七家镇的王府家庭农场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未解除物业合同的情况下,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和保安人员强行进驻小区,并将原物业公司所属的保安看押起来,将物业的财物进行了清理。日前,原物业公司以侵权为由将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强行进驻的新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据悉,业主委员会作为被告被诉侵权在昌平区人民法院尚属首次。

  本案中,自称“很受伤”的原告北京佳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北京市昌平区王府家庭农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第一被告北京市昌平区王府家庭农场业主委员会是该小区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另一被告为北京市信实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王府家庭农场业主委员会新聘请的物业公司。

  原告佳顺物业公司在起诉书中诉称,该公司于2004年8月20日经招投标与被告王府家庭农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限5年。2004年9月1日原告正式进入北京市昌平区王府家庭农场,对该小区进行物业管理。

    2006年1月8日清晨7点左右,被告王府家庭农场业主委员会在未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且未与原告解除《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的情况下,指使被告信实达物业公司组织保安人员谎称是公安人员突然闯进王府家庭农场小区,将原告正在执勤及在宿舍休息的保安人员强行装进面包车拉到小区外名流花园非法看押,并非法强占了原告保安宿舍。在此过程中造成原告对讲机、自行车及宿舍内大量财务的损坏丢失。而后,二被告的人员又闯进原告的办公场所,将原告正在办公的工作人员强行架出户外。在被告信实达物业公司强占王府家庭农场小区期间,原告的工作人员遭到殴打,财务损坏丢失,原告的正常工作完全停滞。

  佳顺物业公司认为,二被告在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强行闯进原告管理的小区,企图非法终止原告正常工作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原告的正常经营活动,并且使原告的声誉在小区内不明真相的业主中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就此事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1.7万元。

  据悉,昌平法院小汤山法庭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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