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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班”未履约 8学员状告司考培训班欺诈
作者:赵志雪   发布时间:2006-08-21 09:54:12


    司法考试前夕,八名司法考试培训班的学员将培训班开办方中政达成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这八起案件。

    原告诉称,2005年6月,原告通过被告开办的国家司法考试网(http//www.bjsk.com)上的招生简章,获知被告开设司法考试培训“全额返还班”的情况。所谓“全额返还班”,即参加培训的学员如果不能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被告将全额返还所收取的学费。在了解有关情况并得到被告工作人员明确承诺后,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协议书,并交纳了1.28万元学费。该协议书的第6条规定:“未通过2005年司法考试者,可以免费重读(只限2006年一次)或者返还全额学费”。

    培训结束后,原告如期参加了当年的司法考试,但未能通过。后原告向被告提出返还学费的要求却遭到被告的拒绝。

    原告认为,根据双方签定的协议书第6条的规定,在其未能通过当年司法考试的情况下,被告负有返还原告缴纳的学费的义务,其拒绝返还学费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具有合同欺诈之嫌疑。在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学费1.28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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