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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歌手王启文肇事逃逸案在京山调结
作者:姚志瑞 宋河 发布时间:2006-08-23 12:59:57
8月19日,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对网络歌手王启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王启文当庭向原告殷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3万元。
王启文作为一名网络歌手,因曾演唱《老鼠爱大米》而出名。2005年7月25日,王启文应邀参加完京山县一场文艺晚会后,于26日与妻子开车返回武汉,当车行驶至绿林镇天门观村路段时,与殷某驾驶的摩托车会车时相撞,造成车辆损坏,殷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肇事后,王启文驾车逃逸,后被村民拦截并报警。公安机关对王启文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认定王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王启文支付殷某部分医疗费用,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赔偿协议,殷某遂于今年4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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