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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与七仙女"作者状告20商家索赔800万
作者:秦璇 武胜   发布时间:2006-11-08 09:28:17


    7、8、9日三天的上午,20家麻糖产、销商,将相继走上被告席———原告杨林认为,这些厂商未经他允许,擅自将他创作的《董永与七仙女》双人塑像的图案印上了麻糖外包装上,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今年71岁的杨林是一名雕塑家。1984年,他受孝感市城建委委托设计了《董永与七仙女》双人塑像,雕塑制成后,被放在该市董永公园内,这尊雕塑此后还成了该市的城市标志,更成为吸引游客的特色景观。

    2002年,杨林在武汉市一些超市发现,不少品牌的“孝感麻糖”的包装盒上,竟印有他上述雕塑作品的复制图样,而此前,此举没有任何人相告并征得他许可。

    他认为自己被一些麻糖的产销商侵犯了著作权,2002年12月,他将孝感一家麻塘厂和经销这种麻糖的武汉某超市,诉诸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另外,他还认为国家邮政局等4家单位未经授权,擅自把上述雕塑制作成邮票发行,并于去年1月份诉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索赔800余万元。

    此次被他告上法庭的20家产、销商包括:4个生产厂家、1个加工厂家及15个经销商,索赔金额共计近50万元。



来源: 新华网-湖北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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