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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牙导致肺部感染?患者状告医院求说法
作者:李 力 发布时间:2007-01-17 11:34:42
53岁的孙先生认为医院在给自己拔牙、洗牙中存在过失,导致自己肺部感染。因此,他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孙先生诉称:2006年7月27日,他到北京市某医院看牙,当天拔了2颗门牙。7月28日又拔牙1颗,洗牙一次;8月9日洗牙一次;8月17日洗牙一次。治疗结束后过了10天左右,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感到周身乏力,又发烧38.1度,但没有感冒症状,而且身上肌肉酸疼,肋骨也开始疼。8月30日下午疼痛加重,左胸尤甚。他被人民医院被诊断为肺部感染,双侧胸腔积液,点滴治疗。医生询问我最近有无外伤,或挤脓包没有,通过化验,拍胸片说是血液感染。9月1日,人民医院CT报告结论是血源性肺部脓肿。 为什么肺部感染?孙先生认为和自己的拔牙、洗牙有关,北京市某医院手册记录拔牙前他的牙龈存在轻度红肿情况,按照基本常识这是绝对不可以拔牙的。当时如果等消炎后再拔牙,数次拔牙、洗牙给开一些消炎药,肺部感染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正是这一过失行为,给他造成了身体上、精神上的痛苦。 孙先生说,就此问题,他数次找北京市某医院交涉。该医院的态度是:1、当事医生与其私下解决;2、答应经济赔偿,后续治疗不能承担。孙先生不满意上述答复。 孙先生起诉要求被告医院赔偿因其医疗过失给自己造成的医疗费、自己在住院期间家属护理误工费,以及自己的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2387.97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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