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拔牙导致肺部感染?患者状告医院求说法
作者:李 力   发布时间:2007-01-17 11:34:42


    53岁的孙先生认为医院在给自己拔牙、洗牙中存在过失,导致自己肺部感染。因此,他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孙先生诉称:2006年7月27日,他到北京市某医院看牙,当天拔了2颗门牙。7月28日又拔牙1颗,洗牙一次;8月9日洗牙一次;8月17日洗牙一次。治疗结束后过了10天左右,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感到周身乏力,又发烧38.1度,但没有感冒症状,而且身上肌肉酸疼,肋骨也开始疼。8月30日下午疼痛加重,左胸尤甚。他被人民医院被诊断为肺部感染,双侧胸腔积液,点滴治疗。医生询问我最近有无外伤,或挤脓包没有,通过化验,拍胸片说是血液感染。9月1日,人民医院CT报告结论是血源性肺部脓肿。

    为什么肺部感染?孙先生认为和自己的拔牙、洗牙有关,北京市某医院手册记录拔牙前他的牙龈存在轻度红肿情况,按照基本常识这是绝对不可以拔牙的。当时如果等消炎后再拔牙,数次拔牙、洗牙给开一些消炎药,肺部感染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正是这一过失行为,给他造成了身体上、精神上的痛苦。

    孙先生说,就此问题,他数次找北京市某医院交涉。该医院的态度是:1、当事医生与其私下解决;2、答应经济赔偿,后续治疗不能承担。孙先生不满意上述答复。

    孙先生起诉要求被告医院赔偿因其医疗过失给自己造成的医疗费、自己在住院期间家属护理误工费,以及自己的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2387.97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