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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知晓费用对错 用户状告联通要求提供话费清单
作者:韩 玲 发布时间:2007-01-24 10:46:06
因向联通公司索取清费单不成,律师用户孙先生将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1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孙先生诉称,2005年8月,原告开始使用被告提供的手机卡,号码为13391613XXX。2005年10月,在原告向被告索取消费清单时,被告拒不提供,称只对后付费用户提供清单,对包括原告在内的预付费用户不提供清单。由于被告的过错,致使原告的费用多次被无故扣减,还无从知晓。例如:2006年11月,原告再次致电被告客户服务中心,要求查询费用,发现了两项多收的信息费,其中一信息原告并未申请和使用,但该信息费已经连续收取8个月之久;另一信息原告也未申请。 原告认为,被告经原告多要求,拒不提供费用清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被告对先、后付费的客户提供的服务不平等,对后付费用户不提供清单,该行为致使原告无法知晓费用的对错,并导致费用被长期无故扣减。据此,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提供全部费用清单,发还费用600元、赔偿损失4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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