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应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
彩色垫纸有"毒" 郑州律师状告麦当劳案被驳回
作者:南南   发布时间:2007-02-09 14:34:23


    河南郑州律师状告麦当劳未提示消费者彩色垫纸不能与食物接触的公益诉讼案,2月7日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告张岩的起诉被裁定驳回。

    原告张岩诉称,原告到被告餐厅就餐时,被告服务员总是在盛食物的托盘上铺一张新的彩色垫纸,并将薯条袋直接放倒在彩色垫纸上,使露在外面的薯条和彩色垫纸接触。后来,原告从报纸上得知这种彩色垫纸是有“毒”的纸张,会引起使用者慢性中毒。

    原告认为,由于被告服务员的误导行为,加之被告提供的服务设备不完备,致使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受到了威胁和损害。因此,原告将河南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在托盘垫纸上注明警示性语言或标识建议“食品请勿与此垫纸直接接触”;要求被告提供放置番茄酱的餐具。

  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同时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故原告应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主张自己的上诉请求,而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张岩的起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