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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报道卷入命案 清华博士诉青年时报侵犯名誉权
作者:韩玲 发布时间:2007-04-05 08:28:55
因被报道卷入命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博士生董先生认为青年时报社侵犯了其名誉权而起诉。4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7岁的原告董先生诉称,2005年2月5日,原告家因修房纠纷与同村村民马女士家发生纠纷。原告虽在现场,但并未参与打人。被告报社记者毛剑杰、金伟锋撰写的题为“谁挡我建房我叫谁死 清华博士卷入缙云山村命案”和“在乡村权力场中迷失的他 清华博士卷入命案背后”的两篇报道。该报道多处使用“有村民记得”、“村民回忆到”等道听途说的消息,并在文章中写到“博士杀人缘于邻里纠纷”、“董先生在打到马开亮后”等内容。这些报道严重扭曲事实,通篇捏造,故意丑化原告的形象,误导了全中国善良的百姓。该报社在未经仔细调查事件真相的情况下,请所谓专家对原告人品及人格进行贬损性评论,并在2月18日该报社的报纸上发表,进一步伤害了原告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被告上述报道随即被国内网站、一些杂志及一些电视台纷纷转载或引用,并加以负面性评论,致使原告蒙受了不白之冤。 原告认为,被告不负责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媒体舆论对司法公正施压的行为,给原告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原告因此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15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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