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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弃婴案圆满结案 父亲含泪接女儿回家
作者:王悦   发布时间:2007-04-11 15:55:19


    邹先生的妻子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医院生孩子时去世,悲伤的邹先生认为医院要承担责任,一气之下便将自己刚降生的女儿丢弃在了医院,不辞而别3个多月之久。后该医院将邹先生起诉到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邹先生立即将孩子从医院接走。今天上午,在法官的带领下,医院和邹先生一起来到儿童医院为孩子检查身体。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邹先生将女儿接回了家。

    2007年1月8日,邹先生的妻子医院住院分娩,当日经剖腹产生下一女婴。但因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及多脏器功能衰竭,邹先生的妻子于1月10日死亡。邹先生认为医院存在医疗事故,而且自己也无力抚养孩子,便将刚出生的女儿丢弃在医院。无奈之下,医院诉至法院要求邹先生将其女儿从医院处接走并支付孩子3个月的抚养费6027元。

    今早9点,医院的医护人员抱着邹先生三个多月大的女儿“瑞瑞”来到了儿童医院。在法官的陪同下,邹先生和医护人员一起一项一项地为孩子做了体检。看得出,可爱的“瑞瑞”与医院的医护人员很亲。据说“瑞瑞”的名字还是医院的护士阿姨们给她起的。邹先生望着自己阔别数月的女儿,又想起了已经去世的妻子,不禁留下了眼泪。

    在等待体检结果的时候,法官开始给邹先生做思想工作。“医院是否有医疗事故你可以另行提起诉讼,但孩子是无辜的,你作为她的亲生父亲,不应该将孩子丢弃在医院,这对孩子是不公平的。”法官语重心长的话打动了邹先生。望着在护士抱着的咿咿呀呀叫的女儿,邹先生心里充满了愧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检查,“瑞瑞”的智力、语言、运动能力及血色素等6项指标均显示正常。最终,邹先生表示同意将孩子接回家。

    之后,医院的工作人员和邹先生随法官回到了法庭,医院当庭表示,放弃向邹先生追索孩子6000多元的抚养费用,并申请撤回起诉。

    在双方在笔录上签字之后,邹先生含泪从法官手里接过了女儿“瑞瑞”,并连声对法官表示了感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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