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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编剧状告影视公司要求解约
作者:李慧   发布时间:2007-04-18 08:30:38


    日前,《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编剧薛女士将北京八吉祥影视策划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八吉祥影视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其与北京八吉祥影视策划咨询公司签订的《合同书》。

    薛女士诉称,2005年12月12日,她与八吉祥影视公司签订《合同书》,约定原告接受甲方(八吉祥影视公司)聘请,创作有关孤独症病人的电影剧本,同时由她担任该电影的导演,合同书约定编剧酬金8万余人民币,导演酬金5万余人民币,聘用期为2005年12月12日至2006年7月12日。《合同书》签订后,薛女士尽责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了电影剧本的初稿和定稿,并将电影剧本更名为《海洋天堂》。剧本完成后,她多次与八吉祥影视公司协商付款事宜、对剧本的组织、演员的选定事宜等,但八吉祥影视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推延,并承认是资金出现了困难。在聘用期内,八吉祥影视公司除向她支付人民币1万元外没有采取任何能够使《合同书》约定的事项得以进行的有效工作,致使电影拍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她与八吉祥影视公司多次协商,但八吉祥影视公司仍无履行《合同书》的诚意,故其起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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