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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晚点2小时假乘客乘机索赔 当庭认错撤诉
作者:邵新来 发布时间:2007-04-18 14:07:25
4月17日下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河南省栾川县的赵某诉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列车晚点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庭审结束后,赵某向法院承认自己是假冒旅客起诉,当场撤诉。
2007年元月,赵某以列车晚点为由,要求郑州铁路局赔礼道歉、赔偿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500元。郑州铁路局申请追加武汉铁路局为共同被告。 2007年1月3日,昆明开往郑州的K338次旅客列车晚点近2个小时到达武昌车站。由于列车晚点,武昌车站通过广播向旅客表示歉意,并告知可以退票或改签其他车次;K338次广播员在火车运行期间根据规定也因晚点定时向旅客表示歉意。 法庭审理过程中,赵某放弃赔礼道歉及精神抚慰金的请求,要求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赔偿车票款、餐费、交通费、打印费共计114元。但是,赵某在关于购票地点、上车时间、如何上车、晚点时间等具体问题上均以“记不清了”为由拒绝回答。赵某仅凭一张车票能否作为本案的原告,成为案件的疑点。经过审理,赵某向法院承认假冒旅客到法院起诉向铁路索赔的事实,并当场撤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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