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教室跳绳绊倒同学 "肇事"者被索赔2万
发布时间:2007-05-23 16:23:14


    北京小学生萌萌在课间休息时被同学拽扯的跳绳绊倒,磕掉门牙。为了索要治疗费用,她将“肇事”的两名同学起诉,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万余元。

  去年11月的一天下午,萌萌和同学们都在课间休息,两名同学在教室的课桌之间扯上一根跳绳玩耍。萌萌被跳绳绊倒来了个“大马趴”,磕掉了2颗门牙,下牙也磕伤了。萌萌的父母为了孩子的生活着想,多次要求赔偿,但都没有协商好,只得向法院起诉。



来源: 千龙网--北京晚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