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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秀"张杰擅改"门庭" 老东家告其继续履约
作者:李鸿光   发布时间:2007-06-20 10:01:27


    上海上腾娱乐公司对旗下签约歌手张杰擅自毁约“改换门庭”,投靠地属湖南的天娱传媒公司极为不满,在双方交涉不成的情况下,于近日向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张杰继续履行与本公司签订的《推广艺人演艺代理协议书》。

    2004年,年仅22岁的成都小伙子张杰参加了由上腾娱乐公司主办的“我型我秀”参赛活动,并取得了当年总冠军,这一下子提升了张杰这名初出茅庐歌手在娱乐界的知名度。同年9月1日,张杰与上腾娱乐公司签订了《推广艺人演艺代理协议书》,张杰同意授权上腾娱乐公司作为其全球独家代理人,负责安排张杰所有娱乐演艺活动。该协议有效期为2004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协议还规定未经上腾娱乐公司许可,张杰不得私自参加包括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活动,也不得与其他公司、机构或个人签订经纪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合作合同。

    据上腾娱乐公司诉称,公司签订合同后,积极为张杰在上海文广集团下属的多个频道安排了演艺活动。从2004年至今,公司投入巨资为张杰打造出版 “第五届全球华语最受欢迎新人奖、环球双星张杰VS许慧欣2005年最纯正情歌缔造《爱的奇迹》”和《再爱我一回》两张唱片。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2007年1月后,张杰却突然不辞而别。上腾娱乐公司直到2007年4月15日在《新闻晨报》标题为《“型秀”张杰报名“快男”》的报道中得知,张杰私下于2007年4月14日报名参加2007“快乐男声”活动。上腾娱乐公司向法院提供了经静安区公证处出具,从www.google.cn(谷歌)保全 “张杰报名快男,他和上腾还有合约”的报道内容。为此,上腾娱乐公司立即以公开信的方式发函给张杰,并抄送湖南卫视“快乐男声”节目组、天娱传媒有限公司。敦促张杰与上腾娱乐公司联系,澄清相关报道对他参与“快乐男声”事宜。

    收到上腾娱乐公司函件的张杰,一方面委托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致函上腾娱乐公司要求解除代理协议,认为“张杰先生参加了40余场商业演出”,而上腾娱乐公司“仅向张杰支付了几万元人民币”,“拖欠张杰第二张唱片《再爱我一回》发行至今,版税收入已达人民币3万元。”一方面继续参加2007“快乐男声”活动,并于2007年5月4日与天娱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演艺经纪合同。上腾娱乐公司当然不能熟视无睹,也聘请了律师再次致函张杰,指出他违反协议书的行为,认为张杰与上腾娱乐公司“代理协议书”依然有效,从张杰个人前途考虑,要求他在5日内回到上腾娱乐公司。

    在起诉中,上腾娱乐公司还认为张杰 “跳槽”行为,严重违反了与本公司的代理协议,也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考虑到张杰老家成都地址不一定能联系到张杰,上腾娱乐公司还提供给法院,通过在湖南长沙的天娱传媒公司地址转张杰收、或通过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地址转张杰收,另张杰本人两部手机号码。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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