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两中学生争强好胜掰手腕 较量出5万赔偿官司
作者:王忠文 苏富军 发布时间:2007-06-29 10:14:40
出于争强好胜的心理,今年19岁的中学生李华(化名)提出要和18岁的王飞(化名)掰手腕,在掰手腕的过程中发生意外,王飞的左臂骨折。日前,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王飞要求被告李华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6281.88元。
经查,被告李华和原告王飞系河南省安阳市二中学生,两人平时经常在一起掰手腕玩耍,其中互有胜负。2006年9月7日晚上7点钟左右,学校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后,原告王飞正与同学聊天,被告李华看到后主动提出要与其掰手腕,并张罗着收拾出了一张空课桌,随后将原告王飞拉到桌子边就开始掰手腕,第一次原告王飞胜了,好胜心理比较强的被告李华不服气,硬要再掰一次,没想到在第二次掰的过程中,原告王飞的左臂发生骨折,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干骨折,住院治疗20天后初愈出院。“我只听到他的胳膊响了一声,真没有想到会发生骨折这么严重的后果。”被告李华说。 原告王飞认为,事情是由被告李华引起,学校又疏于管理,在与被告李华及其家人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王飞将李华告上法庭,同时又将李华的父母和所在学校作为第三人一同告上法庭。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