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3月女婴之父不幸触电身亡 祖孙三人诉赔59万
作者:王悦   发布时间:2007-07-30 10:09:34


    刚刚降生还不满3个月的小新新(化名)将要忍受无父无母的日子了。小新新出生没多久,母亲就不辞而别了,如今她的父亲又不幸被脱落的电线夺去了年仅20多岁的生命。为了给自己死去的儿子讨个说法,小新新的爷爷奶奶带着孙女将供电公司和电线的使用者李某告上了法庭,提出了59万余元的赔偿请求。近日,北京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起诉称:2007年7月7日下午5时许,小新新的父亲路经丰台区大灰厂一山庄院内西墙,被墙上脱落的电线击中,不幸触电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是电击死亡。原告认为,因触电线路是山庄使用,管理人是山庄负责人李某,而电线的产权人属于供电公司,所以二者对线路均有管理责任。小新新的父亲的死亡后果应当由二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于此次触电事故夺去了小新新父亲年轻的生命,给小新新的爷爷奶奶带来精神上无法弥补的损失。于是诉至法院,要求供电公司和李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93996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