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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终止24小时供热水 虽免费装热水器仍违约
作者:崔亮   发布时间:2007-08-17 09:45:50


    由于物业单方面改变供水方式,72名业主将蓬莱物业告上法庭,要求物业继续提供24小时热水供应服务。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物业单方面改变供应方式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判令物业继续履行原来的供应热水合同

    72名业主在诉状中诉称,原告与蓬莱物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集中供暖、供热系统(24小时热水供应)”。然而,蓬莱物业在正常提供24小时热水服务数年后,突然于2007年3月终止了热水供应,蓬莱物业的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被告继续履行“集中供暖、供热系统(24小时热水供应)”的义务。

    被告蓬莱物业开发中心辩称,因为供应热水的锅炉、管网已经严重老化需要大修,中心已贴出公告和通知,并免费为业主安装“海尔”电热水器,由业主自己取水。现已有460户业主安装并在安装表上签了字,被告认为这属于大多数业主实际接受了改变供应热水的方式,因此被告不构成违约,不同意业主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认为,蓬莱物业虽然为业主免费安装了电热水器,但这不能认定为双方就改变24小时供应热水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蓬莱物业单方终止向原告24小时供应热水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业主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原合同中“集中供暖、供热系统(24小时热水供应)”的诉请,理由正当,应予支持。为此,法院判决被告北京蓬莱物业开发中心继续履行原合同中“集中供暖、供热系统(24小时热水供应)”的义务。

    宣判后,蓬莱物业对判决不服已提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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