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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员收款失踪 购酒人法庭索赔方知中传销骗局
作者:王忠文 何凤强 发布时间:2007-08-28 11:38:30
丁某花费4万元购买了抗疲劳保健酒,在交付了酒款后,对方却迟迟不履行交货义务,后来干脆避而不见玩起失踪。无奈之下,丁某将苏某诉至法院。日前,在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中,丁某才知道购买的酒原来是传销商品,自己已经不知不觉中了传销设的圈套。
2006年8月份,丁某经人介绍与被告苏某相识,熟悉之后苏某就多次向丁某推销一种洛阳产的“上酒”牌补酒。“这类酒药效显著,对人身体健康有益,销路也很不错。”苏某对丁某大力鼓吹该酒的保健效果,并极力劝其买下来然后出售牟利。 在苏某的劝说下,丁某最终动了心思,于当年8月14日从银行取了4万元现金用于购买该酒。双方口头约定,丁某以4万元的价格购买“上酒”牌补酒100盒(每盒4瓶),苏某一星期内将丁某所购酒交付。当天,丁某将酒款交付于苏某后,收到了苏某出具的一张收款条,但一周过后,苏某不仅没有履行交货义务,再后来干脆连人也联系不上。无奈之下,丁某以未履行供货义务为由将苏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酒款4万元及利息。 法庭审理中查明,丁某所购买的“上酒”牌抗疲劳保健酒系洛阳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因该公司利用该产品涉嫌传销违法活动已被相关部门查处,“上酒”牌抗疲劳保健酒也已经被认定为传销商品。直到此时,丁某才知道自己已经中了传销的圈套。 法庭审理后没有当庭宣判,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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