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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马尔代夫"自由行"溺水身亡 旅行社起诉员工要求返还损失
作者:郝蓬 秦芳芳   发布时间:2007-10-25 10:00:45


吴女士与丈夫去马尔代夫旅游时溺水身亡,后吴女士家人起诉海洋旅行社索赔,法院判决海洋旅行社赔偿其家人142582元。日前,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单位工作人员詹女士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詹女士返还垫付的各项赔偿金共计142582元。
   
    原告诉称,双方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詹女士聘期从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负责管理知春路门市。第十四条规定,詹女士负责部门产生的损失或经济赔偿由詹女士自行负责。
   
    2006年3月6日,客人于先生、吴女士同知春路门市部达成确认书,办理出境马尔代夫六日自由行并支付了旅游费。同期詹女士负责的知春路门市部确认了中国国际旅行社结帐通知单将客人于先生、吴女士确定为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团号及线路。后于先生、吴女士抵达马尔代夫,吴女士溺水导致吸入性肺炎死亡。经二审法院判决由海洋旅行社支付吴女士家人赔偿费142582元。故海洋旅行社根据责任书起诉詹女士,提出上述请求。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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