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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小伙输血染丙肝 12年后医院被判赔偿5.5万
作者:郭光进 张士俊 张中梅   发布时间:2007-11-01 15:10:16


    20岁小伙小健在手术过程中输血感染丙肝,11年后方发现,一怒之下他将手术医院告上法庭。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1995年1月,小健其因伤在被告邓州市某医院治疗,手术过程中被告分二次对原告输血700ML,该700ML血均系被告自采血液。之后,原告小健伤愈出院。2006年3月7日,原告感觉肝部不适,到被告处就诊,诊断其患有丙肝。

    今年2月5日小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用5万元或免费为其治疗丙肝至痊愈,并支付精神慰抚金2万元。

    经调解,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医院当庭赔付小健5.5万元损失,小健也主动放弃了剩余款项。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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