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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5家店面柜台装修费 TCL公司被诉还款17000元
作者:周熙娜 朱宣烨   发布时间:2007-12-12 09:27:42


    北京日月山室内装饰中心(以下简称日月山装饰中心)以拖欠装修费为由将TCL电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TCL公司支付装修款17804.5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日月山装饰中心诉称,2006年4月,TCL公司北京代表处的装修负责人与中心达成口头装修协议,由中心负责TCL公司在大中电器北京各连锁店内TCL电脑专卖柜的装修。装饰中心按照要求完成了大中电器甘露园店、大中电器远洋山水店、大中电器双井店等13家店柜台的施工,并将店面交付TCL公司投入使用。TCL公司支付了8家店柜台的装修款,尚欠另外5家店柜台的装修款未付。之后TCL公司原负责装修的人员几经更换,装修的资料手续也几经转手,装饰中心人员虽多次催要,但TCL公司都以“找不到装修的总部报批手续,无法结算”为由一直推拖。

  日月山装饰中心认为,TCL公司无故拖欠货款的行为已严重违约,故诉至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TCL公司给付装修款17804.5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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