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反腐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安徽百年名校全椒中学原校长受贿43万元获刑8年
作者:全正严   发布时间:2008-01-21 10:45:59


    1月21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受贿案件,曾任百年名校安徽全椒中学校长的被告人桂金林因犯受贿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

    2000年8月至2004年2月,被告人桂金林任全椒中学校长,2005年5月退休。在任校长期间,桂金林利用职务之便,在学校工程建设、学校百年校庆、日常物品采购、教师住房分配、职务提升、工作安置等方面,先后45次收受37人所送的电脑、商务通、空调、礼品券、现金等,总价值43万余元。2007年8月,因他人举报导致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桂金林在任全椒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同时在审查期间检举他人受贿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