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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回"贵宾狗"成了"礼拜狗" 买主证据不足难获赔
作者:严剑漪 卢文婷   发布时间:2008-04-10 08:48:14


    高高兴兴花了1500元买回一条玩具贵宾狗,没想到一周不到的时间,小狗就因犬瘟晚期而抽搐死亡,成了名副其实的“礼拜狗”。买主安先生一气之下将网络卖家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狗医疗费、狗粮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138元。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六里法庭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没有支持原告安先生的诉讼请求。

    安先生诉称,去年年底,其在淘宝网上看到一则出售贵宾狗的信息,喜欢宠物的他立即联系了卖家潘先生,于12月26日前往潘家看狗,双方当场约定以1500元的价格成交,安先生向潘先生支付了500定金。今年1月13日,安先生如约前往潘先生家中支付了余款1000元,并将这条可爱的贵宾犬带回家中。

    “网络购买宠物狗有惯例,一般承诺在七天内包退包换,我向他购买时,他卖家当时承诺这狗不会是‘礼拜狗’(即购买后一星期内死亡)”安先生称,“把狗带回来的时候,这只狗就有颤抖的现象,但他说这是正常现象。”安先生没有料到的是,小狗被带回家三天后就出现了腹泻,并一直狂叫不停,还出现口吐白沫、抽搐等现象。爱狗心切的安先生立即将小狗送到上海市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动物门诊部就医,经诊断,此狗为犬瘟热晚期,根本无法治疗。1月19日,小狗不治身亡。

    安先生表示,犬瘟发病一般再1至3周后才会出现,故他购买小狗时已经患病,小狗死亡后,他曾多次要求潘先生退还购买狗的款项,但是潘先生不予理睬,无奈之下,安先生只得起诉至法院。

    被告潘先生则表示,安先生前来购买小狗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之后安先生也曾打电话告知小狗生病,但潘先生无法确认小狗生病死亡的具体情况,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安先生和被告潘先生之间买卖宠物狗的买卖行为已经完成,现安先生称出售的宠物狗在交付时已患病并由此导致死亡,对此却无法举证,故法院难以支持安先生的诉讼请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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