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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医院原副院长涉嫌贪污受贿今受审
作者:二中宣   发布时间:2008-04-22 15:32:30


    “我脑子混乱,时间太长,我记不清了,想不起来了”,今天,被控贪污、受贿,52岁的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及北京医德林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云良在法庭上如是说。

    公诉机关指控,肖云良利用担任上述单位副院长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医院财务、基建、公司全面工作等职务便利,于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间,以支付设计、制作费的虚假名义,采取用伪造的发票进行平账等手段,将北京医德林经贸有限公司11.7万元公款据为己有;采用重复支付工程款的手段,将医院16万余元公款转入北京宏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据为己有;以支付房租的虚假名义,采取用转账支票换现金、用虚假发票进行平账等手段,将北京医德林经贸有限公司14.8万元公款据为己有。

    此外,肖云良还利用担任副院长,负责医院财务、后勤、物资等职务便利,分别于2002年8月间,在本单位与北京京棉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合作过程中,为该医院提供帮助,收受该医院给与的一辆价值29万余元的帕萨特轿车;于2006年5月间,向与本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北京鸿瑞兴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北京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某索要8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案发后,已追缴21万余元人民币、5万余美元及帕萨特轿车。

    “有部分不属实”,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肖云良予以部分否认。当当庭与预审供述有出入时,其均含糊其词称“记不清了,想不起来了”,对贪污的指控,肖云良承认重复支付工程款是自己工作失误。其余钱款均用在办理医院项目的请客送礼上。对受贿的指控,其称帕萨特轿车是朋友、北京京棉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院长赠送自己的;公诉机关提及的索要80万元现金不是索要,而是借的,只是当时忘了打借条。

    公诉机关认为,肖云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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