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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身亡母亲精神失常 14岁男孩诈骗小伙伴3.9万
作者:陈伟利 发布时间:2008-06-21 11:31:22
父亲因工伤身亡,母亲因精神失常走失,现年仅15岁的小水(化名)在叔叔婶婶的监护下却做出了犯法的勾当。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法庭受理了这起因诈骗引发的赔偿案件。
原告杨晨(化名)诉称:2007年12月22日,被告小水以欺骗的手段,让原告的儿子小东(化名)将原告家中的现金39550元人民币骗走,原告发现后报案,被告小水于2008年1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现拘留在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分局拘留所。被告案发时年龄只有14岁。由于被告王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要求其法定监护人小水的叔叔及婶婶二夫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东父母要求三被告赔偿原告现金39550元及其他经济损失2000元,共计41550元。 小水称:其与小东在网上相识,2007年12月20日晚,小水跟小东去他家煤厂的屋内住了一夜,第二天下午5点左右,小水对小东说:今天晚上会有人去你家抢钱,你把钱拿出来,咱俩把钱藏在一个地方,过一、二个小时后你再把钱拿回家。后小东俩把钱藏在一个村子的胡同内的一堆乱石头处就走了,后来小水又自己回来把钱拿走。拿到钱后他去过张坊、窦店、北京城里及天津,三万元大部分被小水用于上网、住宿、吃饭及往返打车的车费,最后只剩下4200元。 另查明,2007年7月7日,小水曾因骗取少量财物被房山公安分局行政拘留7日,不执行行政拘留。且其在2006年到2007年中曾经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已全部挥霍。小水现已被劳动教养。 本案近日将开庭审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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