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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辗转江西近半个省 一团伙专盗工程车价值25万
作者:曾照旭 侯燕豫   发布时间:2008-06-25 10:02:06


    三个月辗转吉安市、赣州市、南康市、于都县等近半个江西省,利用熟悉汽车性能的特长,疯狂盗取工程车价值达25.5万元。6月24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特大盗窃工程车团伙案,一审以被告人李憨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刘胖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7年8月29日至2007年10月29日,被告人李憨蝉与同案人卢洪腮(在逃)在于都、吉安、赣州等地盗窃后八轮工程车四辆,由被告人李憨蝉开至宜春,卢洪腮联系销往他处,被盗车辆价值25.514万元,被告人李憨蝉分得赃款3.8万元。同年11月底,两人又邀集被告人刘胖到南康盗窃一辆后八轮工程车,因未能撬开点火锁而没有偷成,该车价值8.9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憨蝉系主犯,且多次流窜作案,所盗车辆未能追回,赃款被其挥霍一空,给被害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社会危害严重,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刘胖系从犯,仅参与作案一起且未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以上一审判决。两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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