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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好友信用卡 构成盗窃领刑罚
作者:马俭字 陈文馨   发布时间:2008-06-26 10:45:49


    盗窃自己共同租房好友信用卡,在商场盗刷消费。6月24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盗窃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明凡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27日上午9时许,安阳市一医院的护士明凡下班回到自己和好友严芳共同租房处,发现严芳的一张银行信用卡放在枕头下面,便立即持该卡前往安阳市还鑫购物广场,购买玉兰油滋养霜一瓶和金项链一条,盗刷严芳信用卡内现金共计2619元。案发后,明凡退赔严芳现金261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明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盗刷现金261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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