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成都"告状大王"感受司法温暖主动撤诉并向法官致敬
作者:王恒 李哲 发布时间:2008-07-09 09:49:18
日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理一起四川成都籍原告状告北京铁路局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积极细致做工作,设身处地的为有亲人在地震中遭受损失的原告排忧解难,深深感动了被媒体称为“告状大王”的原告,原告主动撤诉并对法官表达敬意。
杨立荣曾因火车票价浮动问题状告铁道部,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过家乐福,并且以演绎名人签名售书迟到或言论侵犯自己的名誉权为由起诉过黄宏、濮存昕、赵忠祥等文艺界名人,从而被媒体冠以“告状大王”称号。2008年1月21日,杨立荣购得T7次北京西至成都的无坐车票一张(票款231元),后因故将车票改签为次日。第二天,原告见乘车人员太多要求退票,北京西站以“改签票不能办理退票”为由拒绝退票。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北京铁路局退还购票款231元并赔偿其往返车费、住宿费等经济损失计1362元。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此案后,原告一直情绪比较激动,曾提出“要求将铁道部部长追加为共同被告”等与案件无关的诉求。承办法官通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本案原告与近年该院受理的其他旅客小额权益性诉讼一样,表面为主张赔偿、实质具有挑战铁路传统制度和做法、“讨说法”的意图。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如果当事人不接受调解,其诉讼请求最终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由于原告以往的诉讼经历,北京铁路法院首先有针对性地与原告进行了多次沟通,耐心细致地为其分析本案案情,有理有据地为其讲解法律条文。 沟通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且由于其亲人在四川地震中遭受一定损失,原告急于回家探望帮助亲人。为了帮助原告解决实际困难,承办法官与被告北京铁路局取得联系,详细介绍了原告目前所处的境况,希望被告能够给予原告一定的帮助,促使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真正化解矛盾。通过多次沟通和协商,被告为原告提供了400元的返乡路费,使其能够早日回到成都帮助亲人。原告收到这笔资金后非常感动,提出撤回诉讼。 结案后,原告在《文明执法监督卡》上写到:“首都铁路法院的法官能够认真执法,能够与原告交心,帮助百姓解决实际困难,我感受到了公正和温暖!”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