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西藏已对42名“3·14”事件不法分子判刑
作者:边巴次仁   发布时间:2008-07-11 08:39:08


    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10日下午在拉萨说,截至目前,西藏司法部门已经对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42名不法分子判刑。

    白玛赤林是在印度和意大利进藏采访团记者招待会上说此番话的。

    他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的4月29日举行宣判大会,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的部分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当日,有30名不法分子被判刑,获刑最轻的为3年有期徒刑,最重的被判无期徒刑。

    “3·14”暴力事件发生后,司法部门拘役和留滞了953人,其中投案自首的有362人。目前,有116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受审。

    6月19和20日,西藏拉萨市达孜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法院和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参与“3·14”事件的12名不法分子判刑。

    至此,西藏政法机关共依法对42名不法分子进行了判决。这些犯罪人员涉及在“3·14”事件中的19起放火、盗窃、扰乱社会秩序和冲击国家机关等案件。

    在回答有关记者提出的“3·14”事件参与者是否会被判死刑的问题时,白玛赤林说, 目前被判刑人员中没有一例被判死刑,但是正在进行审讯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最终会判死刑要依据中国的法律而定。



来源: 新华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