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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老汉为报复老情人引爆自制炸药包被判10年
作者:张芳 李昀刚 沈竞波   发布时间:2008-07-12 11:05:49


    曾与“相好的”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后因“相好的”又与他人关系暧昧等原因,老汉王某引爆自制炸药包报复,造成一人重伤。7月10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一62岁农民王某,与陈某曾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后因陈某又和他人关系暧昧等原因,遂产生报复之心。2008年2月28日下午,王某携带自制炸药包窜至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大柳树村秦某住处,等秦某和陈某入睡后,约23时许,王某将炸药包放到秦某家卧室墙角处,引燃导火索后爆炸,将秦某当场炸伤,并造成秦某及周围居民住宅不同程度的损坏。经鉴定,秦某右眼损伤为重伤,身体烧伤已构成轻伤,造成房屋损失8831元。在审理过程中,受害人秦某及七户房屋受损的居民均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为报复他人,采取爆炸的方法致人重伤和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证据的犯罪事实,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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