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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麻将打到骨折 “麻友”被判承担50%医药费
作者:陆晓晴   发布时间:2008-07-14 13:56:43


    老朱和朋友打麻将时发生争吵,导致其肋骨骨折。老朱遂将“麻友”小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日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小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老朱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3千余元。

    65岁的老朱退休后没什么爱好,就喜欢喝喝老酒、打打麻将,只要有空就会叫上牌友“杀”一场。去年10月20日,老朱喝过酒后,叫上小方和另两个“麻友”到家打牌。大家玩得热火朝天,但是在为一张牌的“碰、吃”问题上,老朱和小方发生口角。两人为此都很较真,吵了起来,老朱抓起一把麻将牌就朝小方身上扔,小方火了,和老朱扭打起来。不料在此过程中,老朱撞到桌椅并倒地摔伤。经医院确诊,老朱头部擦伤,腰部肌肉挫伤,左侧第十根肋骨骨折。上海市公安局伤残鉴定中心鉴定构成轻微伤。为此,老朱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近万元。

    在庭审中,小方辩称:两人确实扭打在一起,但是后来被拉开了,老朱是自己被水滑倒的,跟自己没关系。故不同意赔偿。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按照所负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小方提出老朱的伤是自己摔伤,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信。双方发生纠纷,未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利益,造成老朱受伤,双方对此具有同等过错,因此对于老朱的损失,小方应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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