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自制"仙丹"险酿人命 法官调解受害人获赔1.9万
作者:区倚 殷桂元   发布时间:2008-07-17 08:38:36


    身患癣疾多方治疗无效,云南省师宗县一山村农民服用所谓“仙丹”后险些送命,为此一纸诉状将提供所谓“仙丹”的土医生告上法庭。7月16日上午,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传出消息,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农妇获得赔偿19000元。

    师宗县的罗某因患癣疾,一直寻医问药。去年初听人介绍同县一村妇王某能医治癣疾,就亲自上门看病求药。随后,王某根据自己过去的经验,为罗某配制了三十颗自称为“三仙丹”的药丸和一包粉末状的药物。罗某支付付药费160元后,王某告诉其药物用法,并提醒说:“服药后会出现红包,但不要紧,用粉末状药拌猪油涂抹患处就会出现治疗奇效。”

    罗某回家后,按照王某所嘱服药不久,癣疾处就出现“红包”,她随即按照医嘱用粉末状药拌猪油涂抹,可是“奇效”不但没有发生,全身各部位却一下子起满红包。有些焦急的罗某找到王某,王某再次告知“就是要出现这种症状,毒素才会排除”。之后,王某又拿了一小瓶黄褐色液体和一包粉末状药叫罗某回家去再涂抹。依嘱病情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罗某于2007年2月12日被家人送到师宗县人民医院抢救,医生经生诊断为急性重金属汞中毒并急性肝、肾功能衰竭,医院当晚6时30分发出病危通知,两天后转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当天下午5时省第一人民医院也向罗某的家属发出病危通知。经治疗,罗某于3月2日病情稳定后出院。同年9月6日,罗某再次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作排毒治疗32天后好转出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