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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被拒授博士学位 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大学成被告
作者:张晖   发布时间:2008-07-16 13:51:25


    研究生杨某因被拒授博士学位,而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不予颁发博士学位决定书。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立案。

    原告杨某系北京大学医学部2004级博士研究生,主修神经病学专业。但是后来因为与其导师引发了一场私人矛盾,原告认为该导师对其进行变相体罚,给原告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不能够继续跟随导师学习。经过多方协调,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办于2005年12月将导师变更为另一位临床型博士研究生导师,2007年5月,原告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但同年7月接到医学部通知,告知原告只能为其颁发毕业证而不能授予博士学位。

    原告多次申诉,但北京大学认为依据《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著的规定》,原告应有一篇SCI收录的论著代表或提交正式接收函,因未达到该要求,故不授予原告博士学位。

    原告认为,北大依据部门文件不授予博士学位是错误的,而且自己因为更换导师造成原来研究课题更改、中断,导致大部分时间用来与学校交涉,完成论文答辩已经很是不易,未能发表论文责任在研究生院,是学校造成这个结果,而且由医学部决定不授予学位在程序上是错误的。

    现起诉要求被告撤销不予颁发博士学位决定书。

    本案已经由西城法院立案,并于近期审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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