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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倒车疏忽撞死行人 司机积极施救从轻判
作者:富心振   发布时间:2008-07-16 14:20:54


    未看清车后情况,在厂区内倒车撞死车后行人。近日,司机梁某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4月18日傍晚,29岁的安徽司机梁某驾驶一辆江淮牌中型货车在南汇区航头镇上海大阿福童车厂内倒车时,未看清车后情况,将车后的行人唐某撞倒受伤,唐某经抢救无效于10天后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后,梁某积极抢救伤者,并在接到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如实交代上述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并支付了部分经济赔偿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过失致人死亡,虽情节较轻,但依法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梁某案发后能积极抢救伤者,具有自首情节,且对被害人家属也作出了部分经济赔偿。故法院考虑到梁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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