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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应聘为名骗取火车票诈骗钱财 两骗子受处罚
作者:高志超   发布时间:2008-07-25 10:19:00


    7月22日,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宣判一起以应聘为名骗取火车票诈骗钱财的案件,两名骗子受到处罚。

   2008年3月17日上午,河北保定一家公司在四川成都九眼桥劳务市场打出“公司招聘12名打工人员,并提供成都到保定的火车票”的招牌。夏家春、王加林见状假意应聘,想骗取车票诈钱。夏家春、王加林被录取后,又从劳务市场找来10个人,授意他们拿到车票后迅速撤离,退票款统一交给夏、王二人分配。随后,夏家春领到12张车票后,与其余11人悄悄溜走。事后,被骗的招聘单位向铁路民警报案,并提供了被骗车票票号。铁路民警立即到退票窗口守候,当场挡获1名可疑退票人,经验证果是被骗车票中的1张。该人交代,其是帮朋友夏家春退票。晚9时许,民警将夏家春和王加林抓获。

   法院认为,夏家春、王加林以到涉案单位打工为由,骗取其12张成都至北京西硬座火车票,价值共计27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此,成铁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夏家春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王加林被单处罚金4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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