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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骚扰女事主 逃跑被抓获罪判十年
作者:杜宇 张敏华   发布时间:2008-07-31 10:00:30


    近日,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胡良亮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8年4月8日凌晨,胡良亮推门进入嘉善县西塘镇吴女士租房内,窃得手机、挎包等物,并趁吴女士熟睡之际摸其胸部。吴女士惊醒后奋力搏斗,胡良亮使用暴力手段挣脱,不料在逃跑时被群众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良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被发现后在户内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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