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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项目非法集资数百万 东窗事发四被告人落法网
作者:王书林 尹军   发布时间:2008-08-01 09:31:45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分别合并判处被告马世昌、李平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八年,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强、宋黎成有期徒刑十二年和有期徒刑七年。

   2004年7月,马世昌与三道坝镇政府签订六号矿经营权买断合同,随后又与达坂城区兰州湾煤矿承包人张某签订了联合开发合同。事后,马世昌伙同李平、王强、宋黎成虚假出资注册了“昌永达”、“昌瑞达”、“世平吉”等公司,以投资六号煤矿、汉唐西域酒店为幌子,向社会公开非法集资。为此,近百人成了马世昌等人虚构项目的投资人。后来,马世昌和李平又瞄上了建筑商,谎称六号煤矿、兰州湾煤矿及汉唐西域酒店有项目即将施工,建筑商为此纷纷将工程风险抵押金、工程保证金等交到了马世昌等人的手里。

   截至案发,马世昌等人非法集资数额高达近400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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