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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抢夺被调查 父亲包庇领刑罚
作者:卢国伟 宋俊波 发布时间:2008-08-05 15:46:16
8月4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遂亮包庇其子抢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高遂亮管制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31日,被告人高遂亮得知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欲去自己家中调查其子高海泽(已判刑)抢夺案中涉案的摩托和手机后,为帮助高海泽减轻罪责,将高海泽的作案工具藏匿在其大哥高怀亮家,将高海泽所抢夺的手机藏匿于其妻子贾桃云身上,给侦查工作造成障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遂亮明知高海泽是犯罪人,而以做假证明的方式掩盖其罪行,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据此,新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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