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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无钱做“人流” 18岁情侣抢劫旅馆老板娘
作者:陈有根 王晓辉    发布时间:2008-08-07 15:44:44


    为避乡邻非议,未婚先孕的一对情侣从河南栾川悄抵洛阳欲作人工流产,苦于手中拮据,遂生抢劫歹念。结果,分文未劫的于圪塔换来的是七年铁窗生涯和罚金1000元的沉痛教训。7月30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抢劫案。

    现年18岁的于圪塔与同龄的石淑霞是栾川县合峪镇十八盘村一对情侣,未婚先孕后二人为顾及脸面,悄悄来到洛阳欲做人工流产手术,可因手术费不够遂预谋抢劫。

    2008年5月7日上午,被告人于圪塔与石淑霞(在逃)在其入住的洛阳市西工区金丹路一客栈206房间内预谋抢劫,后石淑霞以电视机出毛病为由将老板娘潘某骗至206房,被告人于圪塔趁潘某低头查看时抓住潘的头发向墙上猛撞,潘某奋力反抗并与于圪塔纠缠在一起厮打,被告人于圪塔遂叫石淑霞用抽屉去打潘某,石淑霞用抽屉向潘某头部猛击十几下,后被告人于圪塔又用木板将潘某击昏,二人遂逃离现场。当二人行至丹城路俱乐部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石淑霞因有孕在身被取保候审后逃走)。潘某的损伤经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为轻伤。

    西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圪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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