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杭州湾大桥遭外轮撞击 大桥指挥部索赔788万
作者:王舜毕   发布时间:2008-08-13 09:49:30


    8月12日,杭州湾跨海大桥指挥部将撞击大桥的新加坡籍货轮“BITUMANEXPRESS”号船东SOLEADO PTE.,LTD.及其经营者AEROMIC SHIPING(S) PTE.,LTD.告到宁波海事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给大桥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7882157元。

    2006年8月11日中午,新加坡籍货轮“BITUMANEXPRESS”号从嘉兴乍浦二期码头附近海域走锚失控后,船舶右舷顺流撞击正在紧张施工中的杭州湾跨海大桥,造成大桥的引桥和北航道桥南高墩区结合部位混凝土承台、墩身及箱梁结构物毁损,严重影响了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工程建设进度。

    2006年8月17日,根据大桥工程指挥部的申请,宁波海事法院依法对肇事的“BITUMENEXPRESS”货轮实施了扣押,同时责令该船船东提供9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历经两年时间,经过数十次的协商谈判,由于赔偿数额差距太大等原因,终无结果。8月12日是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一天,大桥工程指挥部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得到法律保护,故将对方告到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