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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秤上做手脚 遥控小麦重量触刑法
作者:刘森 文鹏   发布时间:2008-08-18 14:09:48


    王某利用高科技手段,在电子磅秤上做手脚,通过遥控装置虚增小麦重量从而实施诈骗。8月14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

    2007年5月,邓州人王某和几个货车司机闲聊时,听说有一种电子磅秤作弊器,通过遥控器可以随意改变电子磅秤的称重结果。于是,王某从郑州购买了电子磅秤作弊器,并让张某将作弊器安装在一粮食转运站的电子磅秤上。王某通过遥控器给6车小麦增加重量,共骗取小麦约3000公斤,价值约4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张某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张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非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亦不致再危害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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