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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一男子贩卖麻古一审获刑十五年
作者:许世雄 发布时间:2008-08-20 09:23:36
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龚存红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20日,被告人龚存红在巫山县邮政投递公司领取从云南寄来的腊肉包裹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当场开包检查,在腊猪蹄里面查获麻古一袋,称重171.26克。同日,公安机关在龚存红的钱包内查获麻古8颗,称重0.7克,经检验,所查获麻古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后经审理查明,2007年夏至今年1月,被告人龚存红共3次将200颗麻古卖给身边的朋友,从中获利近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存红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麻古为毒品而多次向他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为打击犯罪,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法院依法作出如前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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