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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子与他人有染 夫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捉"奸夫"
作者:许松   发布时间:2008-08-21 09:28:49


    近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孙某系泗洪县青阳镇某小区居民。2008年5月17日21时许,被告人孙某因怀疑其妻王某某与邻居王某等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便从自家阳台爬进对门王某等人租住的601室。入室后,即逼迫居住在该室内的王某、沈某、鞠某某三人跪地,责问三人谁与其妻有不正当关系。由于王某等三人均予以否认,被告人孙某便从厨房内拿来铁锅、铁勺、酱油瓶等工具对王某等三人进行殴打,致王某、沈某、鞠某某全身多处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未经他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在案发后能够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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