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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一个烟头毁林63亩 八旬老人补种树苗获缓刑
作者:郭冬根   发布时间:2008-08-25 16:37:21


    八旬老人放牛时吸烟,将未掐灭的烟头随手丢在地上,引发森林火灾,后不顾年事已高积极补种树苗,得到了受灾户谅解。8月25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曾铭犯失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008年3月3日上午,83岁的被告人曾铭在自家房屋后的田埂上放牛时吸烟,将未掐灭的烟头随手丢在地上,烟头引燃了田埂草,火势蔓延到洞仔下山场上引发了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63亩,造成经济损失12800元。案发后,被告人曾铭积极补种树苗得到了受灾户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曾铭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吸烟不慎烧毁山林63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情节较轻。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曾铭不顾年事已高积极补种树苗得到了受灾户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曾铭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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