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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酒店女服务员鬼迷心窍骗客人金戒指受刑罚
作者:曹冬梅 张炜琰   发布时间:2008-08-27 10:39:02


    8月22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年仅19岁的女孩陆某被判罚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陆某本在德州市德城区某酒店当服务员,今年1月,在酒店为客人打扫房间时,看到该房客人手上带着一枚黄金戒指,遂以看看为名将戒指要来,后乘客人收拾行李之机,偷偷离开房间不知去向。次日,陆某将该枚戒指卖至德州市某金行,得款5431.50元,并全部挥霍。被骗的客人久等见陆某不回,大闹酒店要求赔偿,酒店老板无奈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月20日中午,陆某在德城区天衢办事处萧何庄一网吧上网时,被前来寻找的酒店老板发现并报警。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接警后赶到该网吧将陆某抓获,其如实供述了诈骗事实。经物价部门鉴定,该枚戒指价值6390元,案发后被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

  此案由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21日向德城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鉴于被告人陆某犯罪时虽已成年,但年仅19岁,且无前科劣迹,犯罪后能够坦白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所骗赃物已被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陆某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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