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送水工抢劫客户潜逃5年后投案自首获刑11年
作者:王忠文 苏富军   发布时间:2008-08-28 15:28:44


    送水工王某利用日常送水,熟悉客户家庭状况之便,以清洗饮水机为由入室抢劫,潜逃5年后投案自首,最终得到了法律的制裁。8月28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3年7月,送水工王某伙同燕子(女,化名,另案处理)等3人,以清洗饮水机为由进入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小花园二十一中家属院一名教师家,年仅15岁的小强(化名)独自在家。王某等人假装清洗饮水机,乘小强不备强行将他捆绑在椅子上,当场劫取现金300元和铂金戒指、项链等首饰(经鉴定价值375元),并致使小强上颌骨、胫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近日,王某潜逃5年后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其入室抢劫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其系主动投案自首,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