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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托人买学历 买来假证上法庭
作者:祁广燕   发布时间:2008-08-29 16:06:04


    孔某花钱托人为孩子买学历,后发现所买学历为假。日前,孔某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刘某退还所收费用,并向孔某之子道歉,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原告孔某诉称,2005年其经人介绍与刘某认识,刘某称其有关系能让孔某之子到中国政法大学上学,但需花一笔钱。孔某望子成龙心切,当即决定委托刘某办理此事,并支付现金5万元。刘某向孔某提交承诺书一份,承诺如未能办成此事,则赔偿孔某28万元。后刘某以费用不够为由,又向孔某收取3万元。最终刘某为孔某之子办理了北京国际商务学院的毕业证书(经验证为假证)。原告多次向被告刘某索要所收费用及赔偿金,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孔某将被告刘某告上法庭。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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